国家医保局: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“驾照式记分
国家医保局召开《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》新闻发布会。
①医保监管对象将从机构向相关人员延伸;
②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“驾照式记分”;
③相关人员自然年度内记分达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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